“有的当事人为了自己胜诉的利益,未经法庭许可,私自录音,把它放在网上,有的放的不全面,单方面把对自己有利的一面放在网上,对自己不利的方面不放在网上,结果了一些网民和读者。”杜万华说道,“如果允许这种情况蔓延下去的话,对于对方当事人实现诉讼是不利的,对于法庭更好地解决民事纠纷也是不利的。” 2012年8月31日,全国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该修改决定通过后,最高民事诉讼法实施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设立,领导小组设办公室,最高法相关庭、局、室、梦见杀人不见血办共计17个部门参加,正式启动了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起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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