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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法司法解释全文 短信微博网聊记录可作

作者:habao 来源:未知 日期:2017/12/29 9:22:27 人气: 标签:民诉法全文司法解释
导读:楚秀网讯:近日,最高印发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引起社会关注。据悉,该解释历时两年的论证起草和5次审委会讨论最终完成,堪称史上制定…

  楚秀网讯:近日,最高印发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引起社会关注。据悉,该解释历时两年的论证起草和5次审委会讨论最终完成,堪称史上制定条文最多、篇幅最长的司法解释,将于2月4日起正式实施。

  近年来,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很多诉讼参与人为了顺利拿到,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私自进行录音或用社交软件报道庭审现场情况。对此,司法解释有明确,未经许可现场审判信息,法院可强制删除。另外,通过网上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也可以作为民事案件的。为促进诉讼诚信,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的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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