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和《山西医科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和指导教师学术和学术规范的实施细则》(山医大校字[2011]55号)等文件,为加强我校研究生学风建设和学术规范教育,预防学术不端行为,确保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学校决定对2015年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相似性检测,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2015年申请学位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公共卫生硕士及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 (一)拟申请学位人员须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word文档),电子版为学位论文的正文部分(除去封面、目录、综述、参考文献、附录、致谢、公开发表论文等),命名规则为“作者姓名_学号_论文名称.doc”。 (二)论文以光盘形式,博士、硕士研究生及公共卫生硕士以院系为单位提交,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自行交至研究生学院学位科。 (三)提交时间:博士、硕士研究生及公共卫生硕士3月27日,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3月24、25日。 (二)初检总文字复制比介于20%-60%(含)的,由导师负责督促修改后可提请复检,同时须提交《山西医科大学学位论文复检申请表》。复检只进行一次,复制比仍高于20%者,取消本次答辩申请资格,延期毕业,同时核减其导师下一年度招生指标。 (三)初检总文字复制比高于60%的,视同存在抄袭嫌疑,取消本次答辩申请资格,延期毕业,同时核减其导师下一年度招生指标。 (四)研究生或导师如对学位论文检测结果持有,可向研究生学院学位科提交由导师签字、院系盖章的书面申请。 各院系及研究生导师应高度重视学位论文质量,充分发挥导师对研究生培养过程的监管作用,预防和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引导研究生规范从事科研活动。 最后提示,论文写作完成后,要想知道重复率是多少,可以借助中国知网论文查重( 软件进行检测,并且在降低重复率方面非常有帮助。 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