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厅《关于申请调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鲁司函〔2021〕11号)收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设客观题2科,主观题1科,我省考试收费标准统一调整为:客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98元,其中省财政23元(含应上缴中央财政的考务费每人每科11元,由省集中上缴),市财政75元;主观题考试费每人100元,其中省财政32元(含应上缴中央财政的考务费20元,由省集中上缴),市财政68元。 二、收费单位应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财政票据(电子),收费收入通过非税收入征收与财政票据管理系统全额缴入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所收费用用于组织管理、考场租赁、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等费用支出,不得挪作他用。应按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发展、财政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三、上述自2021年6月1日起执小米的乱情人生行,有效期至2024年5月31日。有效期满前三个月重新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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