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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国际能源法以及知识产权领域的杰出专家曾加教授

作者:habao 来源:未知 日期:2019-9-3 11:52:48 人气: 标签:国际公法与国际私法
导读:中国在国际能源市场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数十年来,提高中国在国际能源治理机制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一直是国内专家学者们的呼吁。尤其“一带一”框架下的对外投资…

  中国在国际能源市场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数十年来,提高中国在国际能源治理机制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一直是国内专家学者们的呼吁。 尤其“一带一”框架下的对外投资中,能源的分量很重,尤其特别强调要“加强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合作”。 加强能源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国家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度的对话,推动能源多边合作,涵盖整个能源产业链,涉及能源投资促进与、能源贸易、能源过境运输、争端解决以及能源效率等方面。在这种大下,对致力于国际能源法研究专家的需求极为重要和迫切。

  在国际私法,国际能源法以及知识产权领域有很高声誉的当属曾加教授,现任西北大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加教授是西北大律思想史博士,武汉大学院博士后。曾教授是中国仅有的在知识产权领域、在主办的环球时报上多年来连续发表有关中国知识产权文章的专家;首位在能源法领域,注重研究国际能源纠纷解决机制,在中国该领域专门研究并发表多篇文章的专家;首次将西班牙的国际私法介绍到中国并将西班牙的国际私法翻译成中文;首次在国际不动产登记大会上介绍当时中国的不动产法律制度,主题报告时间为四十五分钟(巴西举行的第十五次的国际登记人法律大会);首位将中国的外商投资法通过在墨西哥举办的国际研讨会介绍到墨西哥并在墨西哥发表相关文章(墨西哥发表的文章The Application of Law about the Contract of China,s Joint Venture , Derecho Civil y Romano 2006)的专家。在2011年第二届中国名家论坛上,他应邀做主题报告,首次系统的介绍了近年来西班牙国际私法的新发展。他是国内外首先出版研究张家山汉简法律思想专著的学者。

  曾教授兼任中国国际私会常务理事,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科技会理事,中国欧洲学会欧盟法研究会理事,中国科技协会《参加联合国咨商工作专家库》专家,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评审专家,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立法咨询专家,陕西省国际会副会长,陕西省委委员会特约研究员,康达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律师,陕西省“五五”“六五”“七五”普法团,西安仲裁委仲裁员,西宁仲裁委仲裁员,西安市碑林区、新城区专家咨询委员会咨询专家,西北大学模拟实验中心(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副主任,上海海事大学院兼职教授等职。其中的史学会常务理事,全中国的常务理事只有五十人左右,只有双一流大学的知名教授才可能被选任。

  目前曾加教授工作的西北大学院是中国现代教育中历史最为悠久的院之一,西部地区规模较大、特色鲜明、极具影响力的院之一。曾教授在这里已经工作了三十年,他掌握英语与西班牙语。近年来,他主持科研项目(共16项),包括国家社科基金“国际能源合作开发中的争端解决机制研究”10XFX0025;中国博士后基金资助项目“国际能源纠纷解决机制研究” ;陕西省教育厅项目“差距与东西部差距的消除---西部开发立法思想创新” 04JK088-2等省,校级科研项目多项。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05JZD0003)(黄进教授为首席专家),曾教授承担子课题研究:国际能源争端解决机制研究。其研究课题填补了当时该领域的研究空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曾教授先后出版专著国际私法原理(独著)、《张家山汉简法律思想研究(独著)以及教材国际私法(双语教材)和国际私(副主编)等多部。尤其是在中国历史最悠久的出版机构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张家山汉简法律思想研究》,学界影响很大,研究非常精专。在国际法及国际能源法等领域,发表论文42篇;法律文化、教育与思想史等领域,发表论文21篇。包括应邀在《环球时报》发表知识产权文章多篇并在人民网、新华网、凤凰网、搜狐网、新浪网以及上海知识产权频道等都有转报。任弼时子女

  其撰写的论文获得多项荣誉励。2010年,论文“对高校学生权益立法的几点思考”获陕西省、陕西省教育厅等举办的“建国六十年陕西教育30年法制建设理论研讨会”一等;“张家山汉简法律思想研究”获陕西教育厅颁发的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三等;2007年,其博士论文被评为陕西省优秀博士论文;论文“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国际私法的发展及径选择”荣获浙江大学“2018法制与国际高端论坛:全球治理与国际法”征文优秀等多项荣誉,由于他多年的优秀学术研究和学术声望,在2011年就被授予“陕西省优秀中青年家”称号。

  曾教授在国际私法,国际能源法以及知识产权领域的至高让其多次受邀出席国际法律会议,并受邀发言。2005年9月、11月曾教授曾两次应邀赴国外参加国际性法律会议并作题为The Application of Law about the Contract of Chinas Joint Venture(墨西哥国立自治大学研究院举办的民法与罗马法国际研讨会,发言十五分钟)以及Organization of Legal Security in Private Transaction and Mortgage Market(在巴西举办的第十五届国际登记法律大会CINDER,发言四十五分钟)的大会专题发言。2009年4月,应邀赴地区参加“2009年海峡两岸国际私术研讨会”,并作大会主题发言。2010年6月,应邀赴地区参加“2010两岸四地法律发展学术研讨会” 并发言。

  在法律实践方面,曾教授办理过大量的民商事案件并担任过多家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曾赴处理涉外民商事法律事务。接受、大公报、陕西等多家新闻有关法律问题的专访。

  随着中国在国际能源格局中的地位凸显,能源问题已被提高到中国国家发展和安全的战略高度来对待。中国正加强与重点国家的合作,进行政策对话,建立信息交流机制,推动能源技术引进。通过国际法和国际经济专业领域内的法律机制创新,建立海外投资利益常态机制,探索油气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加强风险研究和预判。曾教授在该领域的研究为中国参与全球能源治理,包括推动形成区域性能源合作机制,变能源地缘为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合作关系,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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