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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格林泓泰三个月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

作者:habao 来源:未知 日期:2019-11-29 15:52:20 人气: 标签:协议管辖的法律规定
导读: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格林泓泰三个月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公告依据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

  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格林泓泰三个月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依据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要求,同时根据《格林泓泰三个月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格林泓泰三个月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1、本次修改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基金合改后,仅信息披露相关条款发生改变,基金的投资目标、风险收益特征等均不发生改变。本基金管理人已就修改内容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根据法律法规修改有关事项予以说明。基金管理人将在本公布当日,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于本公司网站。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详见附件《格林泓泰三个月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对照表》,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涉及基金合同相关变动处一并修改。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基金一定盈利,也不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1第一部分前言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村子情事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2第一部分前言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3第二部分释义6、招募说明书:指《格林泓泰三个月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6、招募说明书:指《格林泓泰三个月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格林泓泰三个月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本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4、8第二部分释义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11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2019年67月826日颁布、同年79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7、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介5758、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及其他媒介

  11第三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本基金具体认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本基金认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

  13第四部分基金份额的发售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13第四部分基金份额的发售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17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21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7、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投资者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等。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7、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投资者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等。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1、22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1、本基金分为A类和C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两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期内,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1、本基金分为A类和C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两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期内,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不晚于次日披露内公告,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27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并在两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27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基金管理人住所:市朝阳区光华22号3层309住所:市朝阳区光华22号3层309东三环中5号楼47层04、05、06号

  32第七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义务(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基金管理人的与义务(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10)编制季度报告、半年度中期报告和年度基金报告;

  基金托管人住所:杭州市庆春288号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鸿宁1788号杭州市庆春288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7,959,696,778元注册资本:人民币18,718,696,778元17,959,696,778元

  36第七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义务(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托管人的与义务(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79第十六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2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2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80第十七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基金的年度审计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需在2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需在2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81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非法人组织。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易得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披露,并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等媒介披露,并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5、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5、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两种文本的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两种不同文本的内容一致。两种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82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每6个月结束之日起45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并在网站上,将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人在公告的15日前向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关更新内容提供书面说明。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在指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在每6个月结束之日起45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并在网站上,将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人在公告的15日前向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关更新内容提供书面说明。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作监督等活动中的、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作监督等活动中的、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额发售的3日前,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摘要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将《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在网站上。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在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份额发售的3日前,将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和、《基金合同》提示性公告摘要在指定媒介报刊上,将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和基金托管协议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同时将《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在网站上。

  83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在指定媒介上。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投资者能够在基金份额发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投资者能够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份额发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83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90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年度报告正文于网站上,将年度报告摘要在指定媒介上。基金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90日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度报告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在指定报刊上。并将年度报告正文于网站上,将年度报告摘要在指定媒介上。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60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在网站上,将半年度报告摘要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60日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半年度报告,将中期报告在指定网站上,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在指定报刊上。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在网站上,将半年度报告摘要在指定媒介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并将季度报告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将季度报告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在指定报刊上并将季度报告在指定媒介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2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基金合同》生效不足2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度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2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或书面报告方式。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2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或书面报告方式。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期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不包括本基金封闭期与期运作方式的转变);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不包括本基金封闭期与期运作方式的转变)、基金合并;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名称、住所发生变更;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5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基金募集期延长;6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7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8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9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12个月内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1、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最近12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11、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14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6、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15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1615、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23、本基金在期内发生巨额赎回并延缓支付赎回款项;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4、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2318、本基金在期内发生巨额赎回并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延期办理;

  25、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2419、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6、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2520、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8、本基金出现连续40、50、55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时;2722、基金变更份额类别设置;

  2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2823、本基金出现连续40、50、55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时;

  2924、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以及可能损害基金份额持有益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基金管理人应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国债期货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策、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险指标等,并充分国债期货交易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等。基金管理人应在季度报告、半年度中期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国债期货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策、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险指标等,并充分国债期货交易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等。

  86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十一)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十一)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年报及半年报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年度报告及半年中期报告报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排序的前10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排序的前10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87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及高级管理人员专人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基金托管人应当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媒介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媒介报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的信息。的报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的基金信息,并相关报送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按法律法规要求披露信息外,也可着眼于为投资者决策提供有用信息的角度,在公平对待投资者、不投资者、不影响基金正常投资操作的前提下,自主提升信息披露服务的质量。具体要求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自律规则的相关规定。前述自主披露如产生信息披露费用,该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88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住所,供查阅、复制。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以供查阅、复制。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关法律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社会查阅、复制。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住所,供查阅、复制。

  90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91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在指定报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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