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第108页。题目出自教材第四章合同法。本题考查要约与要约邀请。要约是当事人一方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提出订立合同的条件,希望对方接受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是行为人向不特定的相对人作出的,希望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教材中已经列出现实生活中的要约邀请: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符合要约要求的除外)。因此,本题中A、B属于要约邀请,C选项属于商业广告,但不符合要约的要求(一般向特定的相对人发出、内容明确具体、表明一要约人承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便受其约束)。所以,D选项是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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