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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约定优先于合同法约定 社区用趣味方式普及法律知识

作者:habao 来源:未知 日期:2018/1/15 9:36:22 人气: 标签:法律合同法
导读:核心提示:今天下午,平江街道小公园社区邀请了苏州政纬律师事务所的徐杨律师,开展知识趣味游戏,提高居民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徐律师先通过PPT展示,给居民普及…

  核心提示:今天下午,平江街道小公园社区邀请了苏州政纬律师事务所的徐杨律师,开展知识趣味游戏,提高居民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徐律师先通过PPT展示,给居民普及基本知识,再把大家分

  今天下午,平江街道小公园社区邀请了苏州政纬律师事务所的徐杨律师,开展知识趣味游戏,提高居民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

  徐律师先通过PPT展示,给居民普及基本知识,再把大家分三组:第一组是知识的判断有竞赛,第二组是法律谜语猜猜猜,第三组是纠纷案例头脑大风暴。居民对律师提供的案例进行讨论,自己来做;律师再从法律角度来分析案例的结果,让居民真正掌握法律知识。

  其中第三组的案例引起了激烈的,案例是这样的:王某向张某借款10万元,双方约定于2010年12月1日签订借款协议,约定借款期限为5年,自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王某应于每个借款年度的12月31日前按照年利率10%的标准给付利息。如违约将承担违约金2万。合同签订后,王某未能按约定时间利息,于2015年6月1日只一次款项5万元,此后不再款项。

  张某将王某起诉法院,主张王某所款项应先扣除当年应付利息及违约金,不存在提前本金的问题。王某抗辩称,应当将所款项先扣除利息,剩余部分为提前本金,不认可张某主张欠付本金。

  居民形成了三个意见。张巧玲为代表的居民认为,王某所款项应先扣除当年应付利息及违约金,不存在提前本金;董绵祚为代表的居民认为,王某所款项先扣除利息,剩余部分为提前本金;俞进军为代表的居民认为,王某所款项先本金,再算利息。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只有一种是符律要求的,到底是哪一种,还是全不对呢?最后徐律师告诉大家正确的答案:根据《合同法》,借款协议系借贷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有效。王某应该借款。徐律师提醒,民间借贷案件中,在不存在无效情形下,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优先于合同法的。

  通过这次和居民之间的互动,促进了大家的的积极性,社区居民陈阿姨说,学习法律可以让让法律知识更好地为自己的美好生活保驾护航。(苏报融媒记者 王嘉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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