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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定华:把木箱当书桌跪在床上写东西

作者:habao 来源:未知 日期:2017-1-24 19:43:55 人气: 标签:国际经济法硕士论文
导读:原标题:刘定华:把木箱当书桌,跪在床上写东西【导读】梦想是人生的灯塔,有梦想的人才会有清晰的人生方向。他/她不会在意环境的艰苦,也不会计较人生的得失,只…

  原标题:刘定华:把木箱当书桌,跪在床上写东西

  【导读】梦想是人生的灯塔,有梦想的人才会有清晰的人生方向。他/她不会在意环境的艰苦,也不会计较人生的得失,只因有梦想的引领,带着他/她穿越山川海峡,克服重重险阻,最终达到梦想的彼岸。本期“湖湘名家”,向您介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现任湖南大学法学院返聘教授刘定华。他回忆了人生中几件难忘的事,讲述了自己那些已经实现的人生理想。文章原标题为《难忘的记忆》。

  湖湘名家|传承敢为人先的湖南社科精神

  有一首歌,歌名是《有一些记忆》,开头两句歌词是:“有一些记忆总是难忘记,缠绕在我心里怎么也挥不去。”是的,人生几十年总有一些难忘的事。但由于人的经历不同,感受也有所不同,难忘的事也会大相径庭。俗话说,穷有穷的幸福,苦有苦的快乐,全凭自己的感觉。我想叙述几件难忘的事,对他人而言也许没有难忘的价值,但对我而言则是人生不同阶段真实感觉的记录。

  我把木箱当书桌

  书桌,自然是用来看书、写字的桌子,多用木材制作而成,有桌面有抽屉。在学校读书,陈放于教室供听课记笔记和平时自习用的桌子一般称之为课桌,陈放于寝室供自习用的桌子一般称之为书桌。1979年9月至1980年6月,我读研究生一年级时,曾把木箱当作书桌。也许有人会问:你为什么要把木箱当书桌呢?是这个木箱特殊吗?还是别具心裁想出风头?其实两者都不是。木箱是一个普通的樟木箱,是装衣物用的,不具有书桌的基本构成要素。我本人也坚信“树大招风”的信条没有独树一帜之心,之所以以木箱当书桌,实因当时条件所限不得已而为之。

  情况是这样的。1978年,中国社科院成立研究生院,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79年我考入该院法学系民法学专业。虽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吹响了教育春天即将到来的号角,但“文革”给社会带来的百孔千疮还一时难以治愈,经济和财力的复兴还有个过程,更何况社科院研究生院是一个新组建的单位,还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建成一个完整的学院,只好暂时寄居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的行政处室、公共课的教研室、外语课的教室和阅览室,都是临时搭建的简易平房,寝室是租用北师大的一栋学生宿舍楼。我们5个人一间宿舍,3张高低床,2张书桌4个抽屉,床可供5人睡,但书桌最多只能供4人用。我是新生,当时已35岁,但在5人中我还是最小,尽管师兄们热情谦让,给我桌面、抽屉使用,但我于心不忍。在这种情况下,我就把从贵州带来装衣服的樟木箱当书桌,把它置放于我睡上铺的高低床和另一个与之邻近的高低床的床架上(该床上铺无人睡),木箱与挂在房上的日光灯接近,光色明亮,不影响在箱面上看书写字,但腿要受点委屈,膝盖需跪在床上才能写东西,所以跪一会得休整休整。尽管有点苦累,但比起“山当书案月当灯”的边防战士要幸福多了。

  这一年,白天除上课外,便在阅览室看看杂志报纸,晚上也不便去与师大的学生争夺资源,基本上就在寝室自习,陪伴着我那张特殊的书桌——木箱。在那里,我阅读了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培根的《论说文集》、摩尔根的《古代社会》、王怀宁的《资本主义国际贸易与金融》和法学所民法经济法研究室翻译拉普捷夫主编的《经济法》等著作,整理了相关资料和笔记;在那里,我完成了“科学社会主义”课程的考核论文《论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这是我攻读硕士研究生写的第一篇文章,至今印象深刻——文章的基本论点是:实现四个现代化,必须同时实现政治民主化,在进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同时,必须进行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建设;文章从三个方面展开论述:一是民主政治体现了科学社会主义的民主原则,二是民主政治建设在“四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三是民主政治建设的实施原则。

  1980年6月,在我们即将离开北师大进入北京市第十一中学,就要放弃我那木箱的书桌功能的前夕,得知《论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被中国人民大学的专家评定为“优秀”。我感到特别欣慰,这意味着对我一年来在不寻常环境下的学习精神的肯定。

  (我与导师著名法学家王家福教授。)

  难忘的毕业赐言

  1982年6月,研究生三年的学习结束,我将回湖南到中国人民银行所属院校湖南财经学院从事经济法学的教学。毕业前夕,即6月25日下午,我去导师家,向著名的法学家王家福老师告别。王老师热情地给我泡了一杯绿茶,坐在我的对面,满怀深情地对我说:“一个人的价值主要不在于他从事的工作岗位如何显赫,而在于他对人民、对社会的贡献。”他接而说:“经济法学是前途宽阔的新兴学科,金融法是经济法的最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从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高度来研究经济法、金融法。‘四化’建设需要大批的既懂经济、金融,又懂法律的专门人才,你去湖财从事经济法教学,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是大有前途的,希望你能成为一名优秀的高校教师。”老师的赐言,话虽短,但情真切,意深刻,如茶的醇香润肺腑,如一束阳光暖心田。它坚定了我从事法学教育工作的决心和信心,点拨了我做学问的方法,告诉了我判定人生价值的标准,指明了我今后努力的方向。那一天,由于老师还有更紧迫的事要做,我没有做过多的表白,以一句简单的“衷心感谢老师”而握手告别。第二天我铭记老师的赐言默默地离开了北京,登上了回湖南的火车,从此便开始了新的职业、新的人生的实践,一步一步地去实现一个法学教师的梦想:

  (娄底老乡,师生两人联手共建湖大法学院。)

  1982-1985年我的计划是:拓展、深化财经学院的经济法学教育,讲好在经济类专业开设的“经济法概论”课,写教材、编案例,为培养懂经济、懂法律的综合型经济管理人才出力。

  1986—1999年的打算是:在湖南财院成立经济法专业和国际经济法专业,获批经济法硕士点,为全国金融系统培养懂法律、懂金融的专门法律人才。

  2000—2009年的目标是:发扬湖南大学千年学府、百年法学的综合性大学优势,加强学科建设,为获批一级法学学科硕士点,法律硕士点、博士点和高水平的教学实践基地而努力,为全国各行业培养高质量的法治人才。

  2009年退休后的梦想是:建立全省法学教育合作平台,促进湖南法学教育协同发展,创立各高校法学教育资源的共享机制,提升湖南法学教育的整体质量。

  可以说,今天这些打算和梦想已经实现或正在实现。但值得说明的是——这些打算或梦想是阶段性的,是在发展变化中依次产生的;这些打算或梦想是我和我的同仁、组织和领导共同拥有的,我的打算和梦想融入了集体的计划和梦想之中,计划和梦想的实现是大家集体共同努力的结果。

  作为集体的一员,作为一个法学教师,我并没有特别之处,我只不过是在接受、实践、履行毕业时王家福老师对我的赐言罢了。

  影照背后的我

  (照片中的我(第二排右二)。)

  这是一张2002年1月5日上午在岳麓书院拍摄的“WTO与中国经济法教学高级论坛”开幕式后的合影照。会议几乎汇聚了中国顶尖的经济法学理论界的专家学者,时任湖南省副省长唐之享亲自到会指导,湖南大学主要领导致辞,对与会代表热烈欢迎并介绍了湖南大学的发展情况,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杨紫烜@教授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我作为会议的发起单位的代表,也作了“适应经济全球化的需要,探索经济法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新路子”的主旨发言,并得到了唐之享副省长的赞许。开幕式取得了圆满成功,这本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但不知怎的,我心虽释重负,终于完成了一件大事,但在脸上仍看不出轻松高兴的感觉——你看照片上的我,没有笑容,略显憔悴,连会议代表证带反了也没察觉。个中原委,当时、乃至现在很少有人知道。

  事情是这样的:2002年1月4日晚11点来钟,我正在写那个还没写完的第二天上午要发言的稿子,忽然接到医院打来的电话,告知夫人病危,实施紧急抢救,要我速去签字。急切赶到医院,夫人不省人事,已移至危急病人抢救室。医生简要介绍了病情恶化的情况,给了我一张病危通知单和交费通知单,并告知一个晚上需花药费、治疗费、陪护费等6000元左右,要我们做好发生意外的思想准备。虽然夫人生病住院从1996年开始已不下15次,其中做过两次脑瘤手术,患过剥皮性皮炎、肾功能衰竭、肺感染等多种疾病,接到病危通知单也不下10次,但均未像这次来得突然,来得不是时候——正赶上全国经济法教学的高级论坛会。病人进入抢救室后,家属不能去照看护理,我只得无奈地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情于午夜三点回家继续干我尚未完成的事情。边干活,边祈祷——祈祷明天早晨不要得到来自医院的不好消息。凌晨四点半,总算完成了5号上午的发言稿;心中放心不下,6点就赶去医院探听消息,直至8点才与医生见面,得知夫人的病情有所稳定,但还没有脱离危险。

  (与夫人苏琼芳在一起。)

  通宵未眠,但心稍稍舒坦些,总算可以按原计划完成我的那个发言。赶到南校区岳麓书院会场,会议已于9点正式开始,我急忙就座,发现来宾介绍已经完毕,校领导的致辞已进入尾声,接着是校外专家代表杨紫烜@教授发言和唐之享副省长作指示。我趁这个时间稳定了一下情绪,再把自己的发言在心中默诵了一遍。等到发言时,振作精神——面对熟悉的老一辈经济法学专家,同一辈的道友同事,他们亲切的面容、热烈的鼓掌,使我完全忘记了医院的一切,专心致志就主办这次会议的宗旨作了发言,博得了与会者的热烈掌声。掌声除了出于一般的礼节之外,我认为也是对我发言的肯定,它给了我精神上的强心剂。但掌声过后,当我平静下来,一晚的熬夜和精神上的过度紧张所导致的疲惫又显现于我的脸上。

  “高级论坛”闭会后五天,夫人的病有所好转,她又与病魔抗争了10年,但终因心力衰竭于2012年7月31日离我而去。虽然她走了,但她与我的恩爱,对我事业的支持,我将铭记心底,永世不忘。

  在自省中理解他人

  2001年某月某日,收到了一封寄给我的未署名信件。信中主要内容是:“堂堂一院之长,竟然长期依赖没上过正规大学的工作人员指教,知识之贫乏,学识之低下,真令人哀叹。你老了,早该退位了,该位置应属于这种有真才实学和鸿鹄之志的年轻人。”

  刚收到此信,说真的还是有点不舒服。“知识之贫乏,学识之低下,真令人哀叹”无论是直指我,还是暗指“有真才实学和鸿鹄之志的年轻人”,我都认为有点不妥。但反思细想,我又觉得写信人用这种方式表达自己的意见很正常。首先,他是寄给我的,说明他对我并无恶意;其次,他可能是对我在某件事情上听取意见、反映情况上存在片面性,影响或伤害了他的利益,有意见但又不便当面直接指出,怕我接受不了,把事情搞大,不得不采取这样一种既能使我警觉,又能使自己舒坦一些的方式;再次,我从1984年9月开始承蒙组织关怀、同行的关照爱护,将我推上学校中层干部的岗位,1988年9月开始担任正职系主任以来工作难免有差错,教职工有意见都是正常的,至于采取哪种方式提出批评意见或建议,则是其权利,理应由其自我选择。想到这些,我便释然了,并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更认真务实,对所提的批评意见坚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因此,我没有在任何公共场合谈这封信的事,也没有去找那位“没有上过正规大学”的工作人员去了解,而是将重点放在自我反思上,换位思考去理解他人。

  这样做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不仅使我受到了教育,也使那位并无恶意的写信人受到了感动。隔了一段时间,我又收到了一封未署名的信。信中说:刘院长,上封信对不起您,你千万不要计较,大人有大量,后福必定齐天,诚心诚意向您道歉。

  因为不知道他的姓名,所以我无法向这位写匿名信者表示谢意。今天,我借此机会真诚地表达我的诚意予以回复——亲爱的未署名的朋友:两封信我均已收到,谢谢您的帮助和提醒,并借你的吉言,大人有大量,相信我们两人以后均会洪福齐天。

  写到此,难忘的记忆就告一段落,虽然在过去的岁月中难忘的事不止这些,但要整理将它写出来,并不都是愉快的事情,有的甚至是痛苦的。鉴于此,有机会就在回忆录中再叙,无机会也就埋在心底,随风而去,随人而去。

  [本期专家简介]

  刘定华(1944-),湖南新化人,中共党员,1970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先后在贵州万山特区革委会政治部、党委组织部工作;1979年9月至1982年7月在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法学系攻读民商法、经济法,获法学硕士学位;1982年7月至今先后在湖南财经学院、湖南大学任教。1992年晋升为教授(后定为二级),曾任经济系、法律系主任、法学院院长,硕士、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系统和省法学会多项学术职务;当选湖南省第七、八届人大代表、内司委委员,省第八、九届政协委员;1985年获省优秀教师称号;1992年获中国金融教育基金会“金晨优秀教师”奖,1993年起享受政府特殊津贴,2003年评为省第二届社科优秀专家;现为湖南大学法学院返聘教授,兼任省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等职。

  每一个有成就的学术大家,身后都有一段不为人知的奋斗史。为传承敢为人先的湖南社科精神,追寻他们跌宕起伏人生中的闪闪亮光,由湖南省社科联、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特约供稿,红网论道湖南频道“湖湘名家”栏目精心编辑,在每周五陆续推出湖南省社科专家们鲜为人知的精彩故事,以此照亮后辈学者的前进之路。本期为2016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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