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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劳动纠纷的律师

作者:habao 来源:未知 日期:2021-8-13 15:50:50 人气: 标签:找劳动纠纷律师
导读:本案所涉的Plus币是一种类似于的网络“”,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和不的“”虽系个人,但不能受到法律。根据中国人…

  本案所涉的Plus币是一种类似于的网络“”,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和不的“”虽系个人,但不能受到法律。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部委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风险的公告》,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者筹集等所谓“”,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卷非法发行以及非法等违法犯罪活动,任何组织何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活动。

  王子文律师擅长劳动纠纷的律师,准确把握提起诉讼方的主张。提起诉讼是案件审理的起点,任何一起案件,都是因为提起诉讼一方而引起的。没有人提起诉讼,就没有案件的审理活动,所有的案件审理活动都是因当事人提起诉讼而起。案件审理则是循着提起诉讼方的主张而展开的,所以准确把握提起诉讼方的主张对于案件的审理至关重要。把握提起诉讼方的主张应分三步走,步是审查是否让案件进门的问题,也就是案件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如果不符合受理条件,则不再引起之后的审判活动,裁定案件不予受理或依法移送其他相关单位。步是如果符合受理条件,就要审查提起诉讼方的主张,固定当事人的诉请和理由,为之后的审理活动明确方向和范围。步是基本确定案由,通过审查提起诉讼方特别是原告的诉讼主张,应基本确定案由,以基本明确案件的类型,基本确定适用法律的基本内容和大体方向。准确把握抗辩方的主张。一般情况下,民商事案件有提起诉讼一方,就有相对方,还可能会有人。正常情况下,针对提起诉讼方的诉请,抗辩方都会针对提起诉讼方的主张行使抗辩权,以求能免除或减轻己方的责任;还可能会针对提起诉讼一方提起反诉上诉申请再审等,予以对抗,证明不利后果是对方造成的,对方应承担不利后果的责任。把握抗辩方的主张应关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应明确和固定抗辩方的事实和依据,此为之后固定争议焦点查明事实以及适用法律都具有作用。二是应一一梳理抗辩主张与对方主张的对应性,是否直接针对对方的主张,对两者进行比较对抗权衡,找出两者之间的对应性,以求案件审理能朝着同一方向发展,避免审理主线不清晰,不能解决当事人想要解决的问题,案结事不了。三是要重点审查抗辩方主张是否能对抗提起诉讼方的请求,孰轻孰重,为之后的审理活动奠定基础,这是解决矛盾纠纷的核心所在。准确认定案件事实。世界上没有两个一模一样的案件,根源在于案件事实不一样,当事人提起诉讼就是因为发生了引起纠纷的事实,查清案件事实是解决矛盾纠纷的基础和关键。要解决好案涉矛盾纠纷,只有查清了事实,才能把握矛盾纠纷产生的原因,才能为之后的解决方案提供事实支撑,才能对于当事人之间争议的各自主张有事实依据,支持什么不支持什么都有事实根据。把握案件事实要重点关注三个问题。一是事实要正确。案件事实是案件审判三段论的小前提,事实正确,案件结论才能正确,事实不清必然结论错误。二是事实要认定。案件事实只有经过程序才能成为裁判的依据和基础,才能在得出裁判结论过程中作为依据。这一阶段要将当事人提交的所有严格按照民事规则进行质证认证,以求固定案件事实,为之后的确定争议焦点以及得出结论奠定基础。三是事实要有关联性。所查明的事实应该与案件具有关联性,但不是所有有关的事实都要在查明部分予以列明,即便是与案件有关的事实都要进行取舍,只有能成为裁判的基础和依据的事实才应予以列明,只有与案件裁判结果有直接关联的事情才能成为本案的事实,所有查明的事实都应在之后的得出裁判结果的论理部分中加以运用。准确归纳争议焦点。在经过对比各方当事人的主张之后,自然就应该将案件的争议焦点确定下来,实质上就是确定案件要解决的实题,是各方无法采取其他手段能调和矛盾的关键所在。案件审理是围绕争议焦点展开的,找准了争议焦点就相当于为案件审理立好了标杆找准了定位明确了方向,争议焦点归纳的好不好准不准确直接影响着整个审理的方向和思。归纳争议焦点应注意把握三个问题,一是要以之前当事人之间的诉辩主张为基础,不可偏离当事人之间的诉辩主张,两者之间存在延续关系。二是要充分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充分听取和尊重当事人的意见,因为作为案件当事人清楚自己打官司的目的***,到底需要法院解决什么问题。三是对于归纳的争议焦点应作出必要说明,对于当事人有不同意见的要作出合理解释,对于当事人不同意见的,则可以视情形增加或减少内容,不可对当事人提出的意见不予理睬。准确适用法律规范。指出司决纠纷的过程,本质上是寻找事实寻找法律的过程。从审判逻辑三段论的角度出发,法律适用是大前提,案件事实是小前提,明确案件法律适用规范是案件审理的重要基础性内容。世界上没有两片不一样的树叶,世界上也没有两个完全一样的案件,准确适用法律是一个高难度的技术活。在司法实践中,个案差别无处不在,法律适用变化无穷,而这种差别和变化必然导致裁判结果的差异。适用法律应重点关注个问题,一是应围绕案由确定法律适用的范围。案由是案件主要矛盾纠纷的高度概括,是确定法律适用范围的重要标杆,是案件法律适用的总范围界定。二是紧扣争议焦点确定法律规范。在法律适用的总范围界定之后,要进一步根据案件争议焦点确定具体的适用法律规范。三是构建个案法律适用体系。民商事案件特别是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一般都涉及到多个法律关系,涉及到多个法律规范的综合适用,这就要求在审理中构建个案的法律适用体系,使律适用相互协调彼此关照无缝链接,不冲突不重复不叠加不罗嗦。是要严格遵守法律适用规则。法律的复杂性系统性必然导致法律适用的复杂性多样性系统性,也就必然决定了法律适用的过程是一个遵循规则的过程。一方面,应考虑到同一案件中不同事实或情节可能引致的不同法律责任,依次找到相应的法律条款。另一方面,应充分考虑到新法与旧法一般法与特别法上位法与下位法实体法与程序法国际法与国内法之间的关系,以及同一法律内部不同法律之间条款的选择适用。是要充分平衡好法律适用与政策运用之间的关系。在案件审理中特别是疑难复杂新类型涉及到国计民生类案件常常会涉及到法律适用与政策运用的关系问题,这时,要准确把握政策和法律之间的协调配合运用,深刻领会政策在实现实质中的功能作用,把握政策的实质,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效果的统一。准确得出裁判结果。得出裁判结果是案件审判逻辑三段论的组成部分,更是案件当事人诉讼的目的所在。得出结论是在大小前提都确定的基础上,运用逻辑推理,进行的过程。在得出裁判结果的过程中,应重点关注个方面,一是要确据的范围。得出结论的,不是一个任意的过程,而是有一个确定的范围,就是以之前确定所有的事实和法律为基础和前提,不可任意超越这一范围,除了运用自然规律常识等之外。审判是一个相对封闭的过程,不任意不随意不扩张,只限于以本案确定的事实和法律为依据。二是要紧扣争议焦点。审理案件是一个一脉相承彼此关联前后呼应主线贯穿始终的逻辑思维过程,要紧紧围绕总结出的争议焦点展开论理,不可东一榔头西一。三是要当事人的主张。对于当事人的主张要一一回应,为什么支持为什么驳回,支持和反驳有什么事实和法律依据,也就是增强裁判的说和力,切不可没有,直接得出结论。是要找出**组合方案。多个案件事实和多个法律规范,必然存在多重选择多个方案多个组合,如何在其中找出**组合和方案,得出案情的结论,需要不断平衡把涅比较,在各种事实各种法律各种更甚者在各种生活经历各种文化各种价值中进行博弈碰撞融合。要在看似错综复杂的案情中,找出能体现当事人的诉讼本意纠纷发生的真实背景法律规范的立法原意等的事实和法律的**组合方案。是不断追求的鲜活性。在充分的基础上,怎样让喜欢阅读一份裁判文书,怎样将情融为一体,怎样将国情社情真实体现,在享受阅读中感受到公平,体会到审判的艺术,实现法律效果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真正实现司法的规范教育预测评价功能,这是裁判的至高境界。准确提炼裁判主文。提炼裁判主文是一项高精尖的技术活,更是当事人为关心和眼就要看的内容。虽然裁判主文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呈现出来的文字较少,却是整个案件的核心,是整个案件的落脚点,更是整个审判活动的根本目的所在。裁判主文是整个审理活动的高度凝练,是法院的认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定。提炼裁判主文应重点关注个问题,一是要保持与裁判结果的一致性。实际上,裁判主文在得出裁判结果的同时就已经出来了,只是没有规范化的表达出来,其只是将裁判结论进一步具体化确定化明确化,与裁判结论之间是一以贯之的关系,具有同一性。从逻辑表述上讲,裁判主文一定是判断,一般是直言判断肯定判断。二是要简洁明了主次清晰彼此关照逻辑清晰。裁判主文必须是逻辑层次清晰,语言表达是认定性的直白性的,高度凝练,直接给出判断,没有歧义。三是要便于利于执行。也就是既要便于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也要利于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切不可使当事人主动履行不便不能或执行部门执行不便不能。是要审级呼应。作为二审裁判主文一定要以一审裁判主文为基础,针对一审裁判主文进行裁判,两者之间是相呼应的逻辑上是一以贯之的。作为再审类案件,要以一审二审裁判主文为基础。与时代同频共振,才能与时代同呼吸共命运,准确把握案件审理的脉动节奏,才能更好地社会公平。准确把握案件审理的逻辑脉动为案件审理明确了审判方向和步骤,有利于裁判者朝着相同的方向,采取相同的步骤,得出相对较为统一的结论,有利于裁判标准的统一;有利于社会对案件审理有一个相对较为一致的理解和预期,有利于审判公开**司法,有利于社会对审判活动进行监督,有利于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案件审理的逻辑脉动作为案件审判逻辑体系的组成部分,更多的是关注裁判过程呈现出的,准确把握案件的逻辑脉动只是案件审理的起始阶段,犹如祖国中之问诊切脉只是治病的起步阶段一般。要实现依法裁判,更需要在把握每一次脉动中切实追寻影响逻辑脉动的实质缘由,把握公平的实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

  准确把握提起诉讼方的主张。提起诉讼是案件审理的起点,任何一起案件,都是因为提起诉讼一方而引起的。没有人提起诉讼,就没有案件的审理活动,所有的案件审理活动都是因当事人提起诉讼而起。案件审理则是循着提起诉讼方的主张而展开的,所以准确把握提起诉讼方的主张对于案件的审理至关重要。把握提起诉讼方的主张应分三步走,步是审查是否让案件进门的问题,也就是案件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如果不符合受理条件,则不再引起之后的审判活动,裁定案件不予受理或依法移送其他相关单位。步是如果符合受理条件,就要审查提起诉讼方的主张,固定当事人的诉请和理由,为之后的审理活动明确方向和范围。步是基本确定案由,通过审查提起诉讼方特别是原告的诉讼主张,应基本确定案由,以基本明确案件的类型,基本确定适用法律的基本内容和大体方向。准确把握抗辩方的主张。一般情况下,民商事案件有提起诉讼一方,就有相对方,还可能会有人。正常情况下,针对提起诉讼方的诉请,抗辩方都会针对提起诉讼方的主张行使抗辩权,以求能免除或减轻己方的责任;还可能会针对提起诉讼一方提起反诉上诉申请再审等,予以对抗,证明不利后果是对方造成的,对方应承担不利后果的责任。把握抗辩方的主张应关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应明确和固定抗辩方的事实和依据,此为之后固定争议焦点查明事实以及适用法律都具有作用。二是应一一梳理抗辩主张与对方主张的对应性,是否直接针对对方的主张,对两者进行比较对抗权衡,找出两者之间的对应性,以求案件审理能朝着同一方向发展,避免审理主线不清晰,不能解决当事人想要解决的问题,案结事不了。三是要重点审查抗辩方主张是否能对抗提起诉讼方的请求,孰轻孰重,为之后的审理活动奠定基础,这是解决矛盾纠纷的核心所在。准确认定案件事实。世界上没有两个一模一样的案件,根源在于案件事实不一样,当事人提起诉讼就是因为发生了引起纠纷的事实,查清案件事实是解决矛盾纠纷的基础和关键。要解决好案涉矛盾纠纷,只有查清了事实,才能把握矛盾纠纷产生的原因,才能为之后的解决方案提供事实支撑,才能对于当事人之间争议的各自主张有事实依据,支持什么不支持什么都有事实根据。把握案件事实要重点关注三个问题。一是事实要正确。案件事实是案件审判三段论的小前提,事实正确,案件结论才能正确,事实不清必然结论错误。二是事实要认定。案件事实只有经过程序才能成为裁判的依据和基础,才能在得出裁判结论过程中作为依据。这一阶段要将当事人提交的所有严格按照民事规则进行质证认证,以求固定案件事实,为之后的确定争议焦点以及得出结论奠定基础。三是事实要有关联性。所查明的事实应该与案件具有关联性,但不是所有有关的事实都要在查明部分予以列明,即便是与案件有关的事实都要进行取舍,只有能成为裁判的基础和依据的事实才应予以列明,只有与案件裁判结果有直接关联的事情才能成为本案的事实,所有查明的事实都应在之后的得出裁判结果的论理部分中加以运用。准确归纳争议焦点。在经过对比各方当事人的主张之后,自然就应该将案件的争议焦点确定下来,实质上就是确定案件要解决的实题,是各方无法采取其他手段能调和矛盾的关键所在。案件审理是围绕争议焦点展开的,找准了争议焦点就相当于为案件审理立好了标杆找准了定位明确了方向,争议焦点归纳的好不好准不准确直接影响着整个审理的方向和思。归纳争议焦点应注意把握三个问题,一是要以之前当事人之间的诉辩主张为基础,不可偏离当事人之间的诉辩主张,两者之间存在延续关系。二是要充分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充分听取和尊重当事人的意见,因为作为案件当事人清楚自己打官司的目的***,到底需要法院解决什么问题。三是对于归纳的争议焦点应作出必要说明,对于当事人有不同意见的要作出合理解释,对于当事人不同意见的,则可以视情形增加或减少内容,不可对当事人提出的意见不予理睬。准确适用法律规范。指出司决纠纷的过程,本质上是寻找事实寻找法律的过程。从审判逻辑三段论的角度出发,法律适用是大前提,案件事实是小前提,明确案件法律适用规范是案件审理的重要基础性内容。世界上没有两片不一样的树叶,世界上也没有两个完全一样的案件,准确适用法律是一个高难度的技术活。在司法实践中,个案差别无处不在,法律适用变化无穷,而这种差别和变化必然导致裁判结果的差异。适用法律应重点关注个问题,一是应围绕案由确定法律适用的范围。案由是案件主要矛盾纠纷的高度概括,是确定法律适用范围的重要标杆,是案件法律适用的总范围界定。二是紧扣争议焦点确定法律规范。在法律适用的总范围界定之后,要进一步根据案件争议焦点确定具体的适用法律规范。三是构建个案法律适用体系。民商事案件特别是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一般都涉及到多个法律关系,涉及到多个法律规范的综合适用,这就要求在审理中构建个案的法律适用体系,使律适用相互协调彼此关照无缝链接,不冲突不重复不叠加不罗嗦。是要严格遵守法律适用规则。法律的复杂性系统性必然导致法律适用的复杂性多样性系统性,也就必然决定了法律适用的过程是一个遵循规则的过程。一方面,应考虑到同一案件中不同事实或情节可能引致的不同法律责任,依次找到相应的法律条款。另一方面,应充分考虑到新法与旧法一般法与特别法上位法与下位法实体法与程序法国际法与国内法之间的关系,以及同一法律内部不同法律之间条款的选择适用。是要充分平衡好法律适用与政策运用之间的关系。在案件审理中特别是疑难复杂新类型涉及到国计民生类案件常常会涉及到法律适用与政策运用的关系问题,这时,要准确把握政策和法律之间的协调配合运用,深刻领会政策在实现实质中的功能作用,把握政策的实质,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效果的统一。准确得出裁判结果。得出裁判结果是案件审判逻辑三段论的组成部分,更是案件当事人诉讼的目的所在。得出结论是在大小前提都确定的基础上,运用逻辑推理,进行的过程。在得出裁判结果的过程中,应重点关注个方面,一是要确据的范围。得出结论的,不是一个任意的过程,而是有一个确定的范围,就是以之前确定所有的事实和法律为基础和前提,不可任意超越这一范围,除了运用自然规律常识等之外。审判是一个相对封闭的过程,不任意不随意不扩张,只限于以本案确定的事实和法律为依据。二是要紧扣争议焦点。审理案件是一个一脉相承彼此关联前后呼应主线贯穿始终的逻辑思维过程,要紧紧围绕总结出的争议焦点展开论理,不可东一榔头西一。三是要当事人的主张。对于当事人的主张要一一回应,为什么支持为什么驳回,支持和反驳有什么事实和法律依据,也就是增强裁判的说和力,切不可没有,直接得出结论。是要找出**组合方案。多个案件事实和多个法律规范,必然存在多重选择多个方案多个组合,如何在其中找出**组合和方案,得出案情的结论,需要不断平衡把涅比较,在各种事实各种法律各种更甚者在各种生活经历各种文化各种价值中进行博弈碰撞融合。要在看似错综复杂的案情中,找出能体现当事人的诉讼本意纠纷发生的真实背景法律规范的立法原意等的事实和法律的**组合方案。是不断追求的鲜活性。在充分的基础上,怎样让喜欢阅读一份裁判文书,怎样将情融为一体,怎样将国情社情真实体现,在享受阅读中感受到公平,体会到审判的艺术,实现法律效果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真正实现司法的规范教育预测评价功能,这是裁判的至高境界。准确提炼裁判主文。提炼裁判主文是一项高精尖的技术活,更是当事人为关心和眼就要看的内容。虽然裁判主文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呈现出来的文字较少,却是整个案件的核心,是整个案件的落脚点,更是整个审判活动的根本目的所在。裁判主文是整个审理活动的高度凝练,是法院的认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定。提炼裁判主文应重点关注个问题,一是要保持与裁判结果的一致性。实际上,裁判主文在得出裁判结果的同时就已经出来了,只是没有规范化的表达出来,其只是将裁判结论进一步具体化确定化明确化,与裁判结论之间是一以贯之的关系,具有同一性。从逻辑表述上讲,裁判主文一定是判断,一般是直言判断肯定判断。二是要简洁明了主次清晰彼此关照逻辑清晰。裁判主文必须是逻辑层次清晰,语言表达是认定性的直白性的,高度凝练,直接给出判断,没有歧义。三是要便于利于执行。也就是既要便于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也要利于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切不可使当事人主动履行不便不能或执行部门执行不便不能。是要审级呼应。作为二审裁判主文一定要以一审裁判主文为基础,针对一审裁判主文进行裁判,两者之间是相呼应的逻辑上是一以贯之的。作为再审类案件,要以一审二审裁判主文为基础。与时代同频共振,才能与时代同呼吸共命运,准确把握案件审理的脉动节奏,才能更好地社会公平。准确把握案件审理的逻辑脉动为案件审理明确了审判方向和步骤,有利于裁判者朝着相同的方向,采取相同的步骤,得出相对较为统一的结论,有利于裁判标准的统一;有利于社会对案件审理有一个相对较为一致的理解和预期,有利于审判公开**司法,有利于社会对审判活动进行监督,有利于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案件审理的逻辑脉动作为案件审判逻辑体系的组成部分,更多的是关注裁判过程呈现出的,准确把握案件的逻辑脉动只是案件审理的起始阶段,犹如祖国中之问诊切脉只是治病的起步阶段一般。要实现依法裁判,更需要在把握每一次脉动中切实追寻影响逻辑脉动的实质缘由,把握公平的实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

  王子文律师擅长劳动纠纷的律师,一方在离婚诉讼期间或离婚诉讼前转移隐藏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少分或不分——指导案例66号雷某某诉宋某某离婚纠纷案本案要旨一方在离婚诉讼期间或离婚诉讼前,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依照《婚姻法》十条的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案号(*01三中民终字第*号来源第14批指导性案例第66号*.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条件未成就时,不发生法律效力——莫君飞诉李考兴离婚纠纷案本案要旨婚姻当事人之间为离婚达成的协议是一种要式协议,即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合意,并在协议上签名才能使离婚协议生效。双方当事人对财产的处理是以达成离婚为前提,虽然已经履行了财产的变更手续,但因离婚的前提条件不成立而没有生效,已经变更人的财产仍属于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来源公报*011年第1*期(总第18*期)夫妻双方分居期间,一方单独出资购买的房屋,另一方无法证明购房款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不宜认定该房为夫妻共同财产——陶某某诉粟某某离婚纠纷案本案要旨夫妻双方分居期间,一方单独出资购买的房屋,另一方无证明双方分居期间存在经济混同,亦无证明购房款来源于双方分居之前的夫妻共有财产,该房屋不宜认定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共同财产。评论认定夫妻共同所有财产的前提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本案中,**5屋系原被告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粟某某筹资购买,符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时间要件。但是,本案又存在如下特殊性,涉案房屋虽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但当时双方夫妻关系已经恶化,两人处于分居状态,且没有证明双方分居之后仍有经济混同行为。涉案房屋系双方分居之后,由粟某某单独出资购买,陶某某也未提交证明涉案房屋的购房款来源于或部分来源于陶某某粟某某未分居之前的夫妻共同财产。陶某某在*00*年即离家,双方分居十多年间,陶某某未尽扶养妻子抚养儿子的义务,粟某某独自承担抚养儿子的义务,如将涉案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则对粟某某一方显失公平。《婚姻法》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获得的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该条第项兜底条款为在特殊情况下认定夫妻一方的财产提供了法律依据。综上,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可以将夫妻处于分居期间,一方单独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另一方未举证证明购房款来源于双方分居之前的夫妻共有财产的情形下,依照八条第项认定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更符合公平的原则。案号(*01湘01民终7380号来源案例选.总第1**辑(*01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刘某与薛某某离婚纠纷案本案要旨一方当事人为家庭付出较多,离婚后,没有经济收入,没有住所,仍需抚养未成年人子女的,属于生活困难者。(*)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关于房屋的居住期限,应结合案情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不影响另一方生活的情况下,生活困难者可以居住至再婚时。评论关于经济帮助的形式问题,《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十条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该司释对于房屋居住权的使用期限并没有性。本案中鉴于上诉人婚前房屋拆迁后可获得两处房屋,上诉人完全有条件将其中一处房屋提供给被上诉人居住,故居住时间可以至被上诉人再婚时为宜。本案关于经济帮助的条件及形式的认定,从双方当事人的实际出发,将帮助形式与当事人的住房困难联系起来,有利于均衡婚姻双方尤其是女方及子女的权益。案号(*01青民终字第**6号来源案例选.总第**0辑(*01离婚纠纷中涉及分割淘宝店铺时,法院需综合考虑店铺登记主体经营连贯性稳定性,发挥网店的**效能参与经营网店等因素——王某诉徐某某离婚纠纷案本案要旨淘宝店铺本身存在价值。在离婚纠纷分割夫妻财产时,对其价值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法院需综合考虑店铺登记主体经营连贯性稳定性,发挥网店的**效能参与经营网店等因素,对淘宝店铺进行分割,以确定夫妻双方离婚后淘宝店铺继续经营的主体。案号(*01闵民一(民)初字第18439号来源案例选.总第119辑(*01夫妻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可直接产生财产归属变动效果——李响玲诉李秋生离婚纠纷案本案要旨夫妻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属于夫妻财产契约,可直接产生财产归属变动效果,任何一方不能单方变更撤销契约内容。案号(*01京0*民终***0号来源人民司法·案例*01*0女方父母出资婚前购买婚后登记在配偶名下的车辆应定性为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王某诉姚某离婚纠纷案本案要旨对于婚前购买婚后登记在配偶名下的车辆,需要根据购车出资来源意思表示所有权取得等因素综合认定车辆的归属。评论为女儿婚前所购车辆应属于陪嫁物。在当今社会生活中,独生子女已逐渐成为城市家庭人口结构的主要形式。在这种家庭结构下,女方父母往往会在女儿出嫁之前陪嫁一定的财产,并且已成为当今社会普遍存在的社会习俗。关于陪嫁物的法律性质,通说认为在婚姻登记前的陪嫁物,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属女方个人财产;在结婚登记后陪送的陪嫁物,女方家人若未明确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认为是对夫妻的赠与,属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婚后赠与,男女双方可约定各归所有或共有。因此,婚前陪嫁物在法律性质上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就本案而言,原告母亲在女儿婚前,为其购买了价值1*万元的现代轿车作为陪嫁,故该车辆在性质上属于女方陪嫁物,且系在结婚之前的陪嫁财产,因此在性质上应属于原告婚前的个人财产。另外,涉案车辆的所有权并不是以登记作为取得要件,而是因为购买而取得车辆所有权,也即在原告结婚登记前,其用母亲给付的15万元购车时,其就取得了车辆所有权,故主张涉案车辆是婚后共同共有的财产与客观事实不符。案号(*01黑民终1*00号来源人民司法·案例*01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将一方的婚前房产约定为共同共有但未过户的,直接产生物权变动效果——马某诉张某离婚纠纷案本案要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签订协议,将一方的婚前房产约定为双方共同共有,但未办理不动产权属变更登记。该财产处分行为系夫妻财产约定,属于附随身份的财产法律行为,应优先适用婚姻法九条的,直接产生物权变动效果。离婚时赠与方主张任意撤销权,不予支持。案号(*01青民终字第13号来源人民司法·案例*0117具有定金性质的彩礼协议无效——冯某某诉付某某离婚纠纷案本案要旨婚姻双方当事人签订关于结婚彩礼的《协议书》,约定彩礼给付方提出分手或离婚彩礼不予退还,彩礼收受方提出分手或离婚双倍返还彩礼,违反婚姻法及公序良俗,故离婚时彩礼给付方要求提出离婚的彩礼收受方按双方协议书约定双倍返还彩礼的请求不应得到支持。评论《协议书》关于双倍返还彩礼的约定无效。婚姻法确立了婚姻的基本原则,婚姻包括结婚离婚等方面。本案通过协议定金的形式了付某某的婚姻,违反了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同时,离婚双倍返还定金的约定还违反了民法上的公序良俗原则。基于以上两点,该协议中关于双倍返还定金的约定无效。当然,该协议的无效不能得出给付彩礼的行为无效,给付彩礼符合民事习惯,且不为法律所。所以,彩礼给付行为应该有效,在不满足《婚姻释二》条的返还条件的情况下,付某某不仅不用双倍返还,而且不用返还给付的*万元。《协议书》上村委会盖章和十余位在场人签字的行为,只能证明冯某某给付了彩礼及金额,并不能以此来说明冯某某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彩礼。案号(*01渝03民终437号来源报*019年4月11日第7版**.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办理房屋登记,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双方协议不成的,房屋归首付方——王明坤诉庄佃芝离婚纠纷案本案要旨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双方协议不成的,应当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案号(*01*)日民一终字第**4号

  案外人执行之诉案例**马艳香诉中国华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陕西航龙置业有限公司李龙官刘美容案外人执行之诉案裁判要点依据民事诉讼法百二十条,案外人执行被驳回后,其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向提起案外人执行之诉。据此,虽执行标的系生效裁判文书确认的**物,但案外人的诉讼请求并不否定生效裁判文书关于确认**权的内容,而是主张其对执行标的享有的民事权益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应予受理。案例*3李兆仁诉中国华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陇西航龙置业有限公司等案外人执行之诉案裁判要点案外人提起执行之诉的诉讼请求范围包括排除执行及确认。案外人提出的要求被执行人协助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等具有给付内容的诉讼请求,不属于案外人执行之诉的审理范围,不应在案外人执行之诉案件中一并审理。*.判断案外人是否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应当综合全案的真实性性关联性予以严格审查。案外人与被执行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了预售备案登记,且与其他相互印证的,可以认定双方之间签订有效的买卖合同。案外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只是物权变动的原因行为,不能直接发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果,案外人请求确认其享有房屋所有权的,不予支持。案例*4陕西秦农农村商业沣东支行诉西安沣祥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鸿西安一得贸易有限公司陕西一得贵金属贸易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之诉案裁判要点账户系债权人与人按约定设立,债权人对该账户实际控制管理,该账户内的款项符合以的形式特定化及移交债权人占有的条件,可以认定债权人与人对该账户内的款项设立了质权。经人申请,债权人及其相关下属支行层级批准后退还部分是在案涉账户内款项已设立质权的前提下,债权人作为质权人放弃部分质押财产的行为,该行为并未改变债权人对案涉账户内款项的实际控制及账户内剩余款项的性质和用途。债权人对账户的款项享有质权,足以排除强制执行。

  当事人无法调查收集怎么办?属于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和涉及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或者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当事人可以书面民法院调查收集。当事人及其代理**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时,可以向书面申请调查令,由持令**在调查令授权范围内向接受调查人调查收集。当事人开庭不到庭有什么后果?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出法庭的,将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将对反诉的内容缺席审判。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出法庭的,将缺席判决。如果不服法院的审裁判结果该怎么办?当事人认为审作出的裁判结果有错误的,应在民事送达之日起十日内或民事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作出该裁判结果的的上一级提出上诉。在作出该裁判结果的的上一级提出上诉。在没有住所的当事人,提起上诉的期限为三十日。上诉状应当通过审提交。周公解梦和死人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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