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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私印《》被罚1万元 查扣3010册(图

作者:habao 来源:未知 日期:2016-5-18 11:59:56 人气: 标签:劳动法员工离职规定
导读:执法人员现场查扣《吴晓玲藏乾隆抄本》等印刷品3010册供图/市文化执法总队原标题:黑印厂私印《》被法制晚报讯(记者洪雪)手抄本的《》及对该书的点评堆满了车间…

  执法人员现场查扣《吴晓玲藏乾隆抄本》等印刷品3010册供图/市文化执法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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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晚报讯(记者洪雪) 手抄本的《》及对该书的点评堆满了车间,屋里的印刷机还在不停印刷。

  《法制晚报》记者上午从市文化执法总队获悉,位于通州区张家湾镇一黑印刷厂被,执法人员现场查扣《吴晓玲藏乾隆抄本》等印刷品3010册,并对该印刷厂负责人周某罚款1万元。

  据介绍,4月7日,市文化执法总队接到关于通州区张家湾镇223号涉嫌印刷出版物《》的举报后,执法人员及时联合通州区对违法地址进行突查,该印刷厂位于通州区张家湾镇的一处平房里,车间内堆放着已经装订好的《》一书,还有一部分印刷完成但是还未装订。

  经查,该处为周某个人设立的无证照许可的印刷单位,经清点,现场查获《吴晓玲藏乾隆抄本》120册、正在进行装订的无封面出版物800册和印刷散页1000册。

  另外,还查获厂区库房存放的《皋鹤堂第一奇书》40册、《刘心武评点全本词语》690册和无封面出版物360册。

  经市文化执法总队查证,该厂负责人周某于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4月7日期间,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印刷单位,装订了《吴晓玲藏乾隆抄本》等出版物,违法经营额3840元,无违法所得。

  市文化执法总队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的,对周某予以行政处罚,除了铁丝钉书机1台,印刷品3010册(含无封面出版物、散页)外,还对周某予以罚款1万元。

  据悉,该案是今年1月13日开始实施的新修订的行规后,市文化执法总队对个人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印刷单位进行行政处罚的第一案,也是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设备的第一案。

  《法制晚报》记者了解到,按照新修订的法规,个人不得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个人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应依法向所在市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后,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后才可进行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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