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讲义引论(一) 介绍部分(略)(二) 授课内容及目的本课程主要讲授法律思想史。法律思想史中, 按照近些年考题的分布和规律, 主要介绍自然派、 分析派、 历史派和社会派, 交叉介绍其他一些比较重要的分支, 包括德沃金的和罗尔斯的。本课程共 6 天, 每日上午 4 个小时, 共 24 个小时。每节课余半个小时作为课堂交流环节。 ——可伸缩调节通过授课, 试图达到如下目的:1 、 对法理学的发展历程有概括的了解和掌握2、 大致了解院几位老师的主要观点和命题特点, 为应考打下良好基础3、 掌握一定的应试技巧, ...提车黄道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