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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制网2013年8月22日

作者:habao 来源:未知 日期:2013-8-22 9:27:36 人气: 标签:行政法论文
导读:袁曙宏,男,42岁,全国第一届行硕士生(1981)和行政博士生(1990),长期从事行教学、科研、立法及法律事务工作,现任国家行政学院部教授,部副主任兼行研究中…

   

      袁曙宏,男,42岁,全国第一届行硕士生(1981)和行政博士生(1990),长期从事行教学、科研、立法及法律事务工作,现任国家行政学院部教授,部副主任兼行研究中心副主任,大学院博士生导师,中行政研究会副会长,市高级和海滨区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获国务院特殊津贴。

      个人简历

      1977-1984 安徽大学读本科、硕士;

      1984-1990 安徽大律系任教,86年底任、87年底任国家法教研室副主任;

      1987-1988 美国纽约州立大学任访问学者;

      1990-1993 大律系脱产攻读博士学位;

      1993-1995 大律系兼职副教授,司法部中国律师事务中心投资部主任,中国租赁有限公司法律部主任;

      1995-1997 大律系兼职教授,大律系依国研究所主任,中行政研究会副会长,中联律师事务所主任;

      1997-至今 国家行政学院部教授,部副主任兼行研究中心副主任,大学院博士生导师。

      学术历程

      1.1982-1990 于1980年作为全国首届行硕士生开始从事行政研究。但由于当时行政研究尚处于草创阶段,故这一阶段的研究主要围绕行政组织、行政行为和行政诉讼展开,且往往对行政和行政管理学一起进行研究。

      2.1990-1993 于1990年入大学作为全国首届行博士生,师从罗豪才、育蔚云两位老师学习、研究行。期间罗豪才教授关于行的基础理论——平衡论的观点对其影响很大,参与罗豪才教授撰写的《现代行的理论基石——论行政机关与相对方的义务平衡》一文(载《中国1993年第一期),在行引起强烈反响,引发了行最为热烈的学术争鸣。博士论文《论行政处罚的创设实施和救济》正是运用平衡理论撰写的,填补了我国行政的一个理论空白,对我国《行政处罚法》的制定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3.1993至现在:期间行政理论与行政实践的紧密结合,运用理论分析、思考和探索解决实践中的重大问题,关于南京、和全国十三城市依市状况的三篇系列调查报告《依国的局部实践》(详见论文目录),在全国产生热烈反响;重视理论与研究的结合是我这段时间学术研究的主要特点。

      科研情况

      自1982年以来,袁曙宏同志共出版行著作7本;参加撰写著作20余本;在《中国》、《研究》等各大学术刊物发表行政文100余篇;获各类科研10余项;计科研300多万字。

      教学情况

      袁曙宏同志1984年硕士毕业后,长期从事高校行教学工作,获得过教学二等。1988年在美国纽约州立大学讲授过一年中国行制建设的课程。1990年以来,在大律系给博士生、硕士生讲授行、行政诉讼法课程;给最高、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党校、国务院有关部委和广东省、省、南京市、厦门市等十余个省市五大班子和厅局级以上干部讲授40余次行、行政诉讼法和依国、依法行政、依市的课程;在国家行政学院给学院司局级公务员任职班、班和、澳门公务员班上行、行政诉讼法等课程,获得普遍好评。

      参与立法情况

      袁曙宏同志参加了《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综合性重要行律的起草工作,参与了数十部法律、法规的讨论和论证工作,同时作为全国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立法研究组,正在参与《行政程序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的调研、起草工作,对我国的行制建设作出了一定贡献。

      学术活动情况

      袁曙宏同志共参与组织或参加国际行政术活动20余次,国内行政术活动80余次。

      法律实务活动情况

      曾代理了全国最大的行政诉讼案件——深圳“贤成大厦”案和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的行政诉讼案——沈阳飞龙公司“伟哥”案。参与论证复杂法律案件数百起。

      重要观点

      参与罗豪才教授撰写的《现代行的理论基石——论行政机关与相对一方的义务平衡》一文,首先提出了现代行的理论基石应是行与权的平衡的“平衡论”观点,对传说的“控权论”和“管理论”提出了质疑;在行引起近年来最热烈的讨论。博士论文《论行政处罚的创设、实施和救济》试图进一步运用“平衡论”观点分析具体法律制度的建立和运行,得到了学术界和法律部门的好评。

      主持撰写的关于南京,和全国十三城市依市状况的三篇系列调查报告——《依国的局部实践》;运用理论分析和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提出了中国依国应走规律与具体国情创造性结治道的观点,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

      代表论文

      (1)《我国行政工作人员考核制度研究》,《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1985年第2期,1986年获1978-1985年安徽省社会科学优秀二等。

      (2)《论建立有我国特色的行政体系的若干问题》,《中国》1985年第4期,1986年获安徽大学1978-1985年文科优秀二等。

      (3)《论行在经济体制中的作用》,《研究》1986年第2期,1989年获安徽大学1986-1989年文科优秀。

      (4)《论行与经济法的划分》,《西北政院学报》1987年第4期。

      (5)《和加强乡镇的部门行政管理工作》,《中国》1988年第2期。

      (6)《形象:一个亟待建立的理论范畴》,上海《社会科学》1990年第9期。

      (7)《裁量与司法审查合理空间的界定》,《中南政院学报》1990年第3期。

      (8)《论我国国家赔偿的原则》,《中国》1991年第2期。

      (9)《现代行的理论基石——论行政机关与相对一方的义务平衡》,《中国》1993年第1期,罗豪才、袁曙宏、李文栋三人合著,首创了现代行的平衡理论,在中国行乃至整个界产生很大反响和引起热烈讨论,是近年来行文中引用率最高的论文。

      (10)《论行政处罚的实施》,《研究》1993年第4期。

      (11)《论行政处罚的创设》,《行政研究》1993年第3期。

      (12)《论对行政处罚的撤销判决》,《法商研究》1994年第3期。

      (13)《行政处罚--一个重要的行政范畴》,《中国》1995年第6期。

      (14)《依国的局部实践(之一)——南京市依市调查报告》,《中国》1996年第6期;同时在《》1996年12月6日第三版,《法制日报》1996年12月6日第一、二版、7日第二版,《中国报》1996年12月10日第一、三版全文刊出。该调查报告得到了司法部、中央政策研究室、南京市等部门和省市的充分肯定和重视,并被中央政策研究室摘编为《》了中央领导同志。其总结的经验被省委、安徽省委、南京市委、杭州市委等全国很多省、市党委在推进依省、依市过程中所借鉴,《法制日报》1997年11月20日在头版报道:该调查报告“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热烈反响”。

      (15)《依国的局部实践(之二)——人民是推动十一年依市的根本动力》,《行政研究》1998年第1期。

      (16)《依国的局部实践(之三)——十三城市依市状况问卷调查分析报告》,《求是学刊》1999年第4期。

      (17)《研究行政理论,加政组织法制建设》,《中国》1998年第4期,1998年获中行政研究会第二届论文评一等。

      (18)《略论行律关系的变更》,《法商研究》1998年第4期。

      (19)《行政处罚:一个体现行政机关与相对一方义务平衡的行政范畴》,载《1998年海峡两岸行政术研讨会实录》,大学1999年4月出版。

      著作提要

      (1)专著:《行政处罚的创设、实施和救济》,中国法制出版社1997年10月出版,填补了我国行政理论的一个空白,《中国》专门刊登了书评,给予很高评价。

      (2)专著:《行律关系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4月出版。

      (3)主编:《行政复议概论》,安徽人民出版社1990年12月出版,分别于1992年12月获安徽省第二次(1986-1992)社会科学优秀二等和于1992年8月获大学第二届青年优秀二等。

      (4)主编:《行政诉讼法教程》,安徽人民出版社1990年6月出版。

      (5)主编:《工商行》,中国人事出版社1993年9月出版,司法部教材编辑部审定,高等学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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