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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盘点:行政立法十大事件

作者:佚名 来源:未知 日期:2024-6-26 18:36:07 人气: 标签:行政法热点
导读: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党建工作案例......安徽司法行政的一项项工作,小编一一进行盘点,今天来看十大行政立法事件。新冠疫情暴发后,省…

  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党建工作案例......安徽司法行政的一项项工作,小编一一进行盘点,今天来看十大行政立法事件。

  新冠疫情暴发后,省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依法防控重要,按照省委、省决策部署研究提出涉疫法律意见,与有关部门通力协作,抓重点、抢进度、重质量,有力有序推进涉疫相关重点立法项目落实,报经省提请省常委会及时制定修订《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办法》等地方性法规,为加强疫情防控,从源头上防范公共卫生安全风险提供有力保障。

  为规范全省行政立法审查工作,加强对设区的市行政立法审查工作指导,《安徽省行政立法审查工作规程》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程》共9章47条,明确了行政立法审查的基本原则,规范了行政立法的法案报送、征求意见、调查研究、协商协调、论证咨询、讨论修改、报批等主要环节,同时明确了规章质量评比、语言文字审校制度等创新内容。

  为加强立法基层联系点建设,12月份在绩溪召开立法联系点工作暨培训会议,出台《安徽省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立法联系点工作受到中央及省级主流报道肯定。同时,充分发挥立法联系点作用,立法联系点派员承担或参与全省有关规章草案起草、调研座谈、征求意见,专家等达50余人次,有效促进立法工作质量提升。

  2020年省从健全审查制度、完善工作程序入手,不断强化审查责任,提升备案质量,探索构建更高质量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印发安徽省办理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明确备案审查范围、方式、时限要求、纠错整改及相关工作,进一步明晰“三定”职责。一次性聘任22名备案审查专家和52名咨询员,建立和充实辅助审查力量,同时进一步扩大有效参与,为提升审查效能奠定基础。举办全省备案审查工作培训班,邀请司法部、省常委会法工委专家授课,通报一批问题规范性文件,强化做好备案审查工作的。启动备案审查人工智能系统研发,完善备案监督平台功能,逐步提升备案审查便捷性准确度。

  为发挥专家论证作用,提高规章制定质量,省积极探索部门起草与专家起草相结合的起草模式,拓宽规章草案起草途径,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委托安徽财经大学作为省首个第三方起草单位,负责起草《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专家稿)》。省会同安徽财经大学对《专家稿》开展调研论证、征求意见、集中修改等工作,最终形成《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草案)》并已省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为规范第三方参与行政立法工作,2020年省出台《安徽省委托第三方参与行政立法工作》。

  2020年10月21日,省部署开展全省首届设区的市规章质量评估活动,明确各市可以从2015年以来颁布的市规章中选择一至两部,申报参加评估活动。12月7日下午,省召开全省首届设区的市规章质量评审会。11个市的行政立法业务负责人先后上台,在限时8分钟内,用精心准备的PPT,为现场评审介绍申报规章项目的制定情况及其创新之处。省根据各市规章项目得分和创新情况,对得分靠前的项目予以通报表扬。本次活动的开展,对鼓励各设区的市创造性开展行政立法工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城市建设管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两个更大进展”的目标提供更加优质完善的保障,具有重大意义。

  为和利用宣城市丰富的传统村落资源,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宣城市将传统村落列入2020年地方性法规制定计划。市积极帮助起草单位住建局完成草案起草,按时完成审查论证修改,提请市常务会议审议后以议案的形式报市常委会;积极参与草案的一审、二审,配合市常委会做好相应的论证、修改工作,直至2020年10月29日该条例经市常委会审议通过。2020年11月13日该条例获安徽省常务委员会批准,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系省内首部传统村落立法,填补了我省传统村落立法的空白。

  2 020年10月22日,《安徽省人民关于加政立法工作的意见》出台,明确提出了新时期行政立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重要举措,是我省全面加强新时期行政立法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意见》的实施,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推进科学立法、立法、依法立法,以高质量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2020年12月24日,省十三届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安徽省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条例》主要明确了辅警的身份,了辅警的职责范围,辅警享有的、的行为,辅警的招聘制度、薪酬待遇等内容。条例对加强全省七万余名辅警管理,保障和监督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警务辅助人员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条例》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2020年黄山市人民 建 立立法后评估长效工作机制。 确立制度,出台《黄山市立法后评估办法》,明确责任单位、应当开展立法后评估的5种情形以及评估标准、内容、程序等。 强力部署,2020年市组织开展年度立法后评估工作,确定对1部市规章进行评估,并将立法后评估完成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指标。 精心组织,各评估责任单位成立评估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通过网络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开展评估,为市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提供科学依据,评估结果经市同意后将向社会公布。 通过常态化开展立法后评估,进一步提高了立法质量,增强市制度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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