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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山东招警考试备考:诉讼法-诉讼代理权的取得和消灭

作者:habao 来源:未知 日期:2016-2-7 13:32:44 人气: 标签:诉讼法
导读:诉讼代理权产生的基础是实体法上的监护权,没有实体法上的监护权,也就没有诉讼中的诉讼代理权。作为实体法上的监护权,是先于被代理人的纠纷存在的,因此诉讼代…

  诉讼代理权产生的基础是实体法上的监护权,没有实体法上的监护权,也就没有诉讼中的诉讼代理权。作为实体法上的监护权,是先于被代理人的纠纷存在的,因此诉讼代理权也是先于被代理人的纠纷存在的。

  由于诉讼代理权的有无,对诉讼行为是否有效有决定性影响,因此在诉讼中,法院应对诉讼代理人的身份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还应要求诉讼代理人进行证明。

  诉讼代理权消灭的原因在于监护权的消灭,具体情况有以下几种:(1)无诉讼行为能力的被代理人具有或恢复了诉讼行为能力;(2)诉讼代理人本人了诉讼行为能力;(3)基于收养或婚姻关系而发生的监护权,因收养或婚姻关系被解除,而导致诉讼代理权消灭;(4)诉讼代理人或被代理人死亡;(5)诉讼结束;(6)其他导致诉讼代理权消灭的情况。

  在诉讼过程中,如果诉讼代理人的监护权消灭,应当及时将诉讼代理权消灭的事实告院,并退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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