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民商 > 民法论文

心有法根始成才

作者:habao 来源:未知 日期:2015-8-21 14:13:42 人气: 标签:民法学小论文
导读:说起我的大学时代,比较遗憾,尽管我与法结缘已经40年了,但是满打满算,在大学校园里一共呆了三年。第一次是1984年至1986年在中国大学学院法律专科两年,第二次…

  说起我的大学时代,比较遗憾,尽管我与法结缘已经40年了,但是满打满算,在大学校园里一共呆了三年。

  第一次是1984年至1986年在中国大学学院法律专科两年,第二次是在中国人民大学院高级班学习一年。如果再加上在通化师范学院中文系的三年业余专科函授,一共六年。呵呵!都正规院校的培养教育,与各位专家、学者的辉煌学历相比,确实是羞于见人啊!

  这并不怪我,而是疯狂的时代造就了我这样“丑陋”的学历。1966年疯狂时代开始的时候,我进了初中,在三年后的混乱中插队到农村,后来当兵。临近结束之际,我进了法院,当上了,在老的指导和教育下,进行了初步的培训,并且有所。六年后,我在《研究》发表了第一篇民的论文,倒也算作学习有成吧?

  以初中的学历,能够在《研究》上发表论文,算是一个奇迹吗?也算也不算。如果说算,那就是没有专门的学历的人,取得这样的纯属天方夜谭。也可以说说不算,因为在司法实践中,我老家的中级法院那些东北人民大律系等名牌院系的高材生以及司法实践经验丰富的老们,对我谆谆和理论指点,让我理论结合实践,并且有所。虽然我不是法律院校名门出身,但是我有法院优秀的理论熏陶。每当想起这些事情的时候,我就特别感谢通化中级法院我的那些师傅们!

  当然,我也有在学校接受教育的经历。已久,也是通过考试才被录取的中国大学学院,在展开双臂迎接我们的时候,仅仅是昌平西环里的两栋居民楼。报到的那天,夜色中,接我们的大巴走了不知道多少,穿过狭窄的居民区,把我们送进了两栋居民楼之间的百米“校园”。小伙伴们都惊呆了,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大学吗?

  不过,这些都是次要的,由于我们这个班级的重要性(都是地市级司法机关领导干部),学院聘请了中国最有名的佟柔、高铭暄、关怀、张晋藩等一代师给我们授课,江平校长也给我们上大课,全面《民法通则》。

  简陋的教室(大型地震棚)挡不住智者的思想,狭窄的校园不能智慧的。当我们毕业的时候,我已经发表了五篇论文,还有一部书稿《侵权损害赔偿》修改完毕,正在寻找出版社出版。

  1988年9月,经过推荐和考试,我走进了曾经多次经过、极端渴望但不敢想象的中国人民大学院,成为中国高级培训中心举办的首届高级班的民法班,这就是以后被法院系统称之为“黄埔一期”的高法班。

  民法四大先生之首的佟柔先生和赵中孚、郑立教授等亲自为我们授课,使我们不仅站在了民论研究的最高峰,而且在老师的指导下,成为站在巨人的肩膀之上,借助他们的智慧和力量,敢于钻研民法新问题,提出自己新见解的理论型的或者实践型的理论工作者,在叱咤风云、万马奔驰的民论研究战场,成为一名敢于冲锋陷阵的战士。

  何以能够如此?与佛结缘,在心有“慧根”。与法结缘,心中须有“法根”。如果没有我的师傅的言传身带,没有大学学院和高级班教授的耳提面命,没有师范学院教授中文知识的传授,当然也就没有我今天的民论和民论研究。在这一切外在条件之外,还必须有一个内在的根本,那就是心有法根。

  什么是法根?曰,心为万法源。观达真理,称为慧;智慧具有照破一切、生出善法之能力,可成就一切功德,以至成道,故称慧根。就而言,向法而生,观达万法源,真诚追求真谛,以至成就国家之道的心愿,何不就谓之法根呢?

  其实,基于我的不辉煌的学历,以及我的平淡无奇的家庭,还有生我养我的并无显赫历史的小城,在很久很久的时间里,我一直都很自卑,尽管也敢于探索,但直到1990年走进最高民庭的时候,也还是如此。

  但是,正是心怀法根,才使我不断获得进取的内心动力。在最高的三年历练,我把大师传授的知识与尖端的民法疑难问题结合起来,才真正使我走进民法最高处,战胜了自卑,确立了内心的自信,经过“实践—理论—再实践”的经历,让我的民论研究别具一格,自成一种风格。法根与慧根一样,都是通向理想境界的基础和动力。

  建设离不开人才的培养。这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里的意见。这是一个正确的结论。40年前,对一个只有初中学历的小,无数学者倾注心血培养我长大。

  今天,我站在中国民的上培养新人,也已经有15年了。每当站在的时候,我都要想,究竟怎样,才能够让我的学生成为我国民法的栋梁呢?我要像前辈智者培养我一样,去引导我的学生。

  在现在这样的时代里,青年人有系统培育的机制,有极好的“走出去、拿进来”的条件。不过,无论是百米的小校园,还是数千亩的豪华名校,真正能够把自己锻为栋梁的,在智者的之外,就是自己对法的的。我不是法律的智者,仅仅是一位对民法有所的教师,我的责任就是让我的学生们像我一样,心怀法根,培养自信,在民论研究的攀登中不断进取,将来有一天超过我,成为民法进步的栋梁之才,在法律先辈们的下,为我们的建设贡献力量。

  (原标题:心有法根始成才)

本文网址:
下一篇:没有资料
共有:条评论信息评论信息
发表评论
姓 名:
验证码: